2016-2017学年,我院各级团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党建带团建,主动融入“大思政”格局,积极推进高校共青团改革,在不断提高校园活动质量,增强吸引力、扩大参与面的同时,积极参与重要赛事和重大项目,收获了喜人成绩,展现了成大学子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展示了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营造团内创优争先的浓厚气氛,以实际行动为学校改革发展、恢复校名凝聚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对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星级学生社团
(二)先进个人类
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大学生自强之星、学生社团先进个人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五四红旗分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等评选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十佳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实施;
(三)“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由校学生会负责实施;
(四)“星级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实施。
三、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先进集体类和先进个人类评选比例和评选标准详见附件。
(二)学院分团委要将评优工作评选先进与树立典型相结合,要广泛宣传到基层组织,各项评选均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以组织生活的方式开展,以民主投票的形式选举产生,评选结果需在院(所)、部门进行公示。
(三)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不参与所在学院的评选,单独申报,符合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不占所在学院名额。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大学生艺术团等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人选须由本部门民主评议,并公示后,送团委指导教师审定后报送。
(四)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红旗团支部、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未能评上“十佳”的候选人,授予“提名奖”。推荐为“十佳”和“自强之星”的候选人(组织)需报送800字的事迹材料。
(五)时间安排
4月5日—4月11日,请14、15、16级各班级、分团委等完成评优工作。各班在4月11日前将选出的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做成汇总表交与组织部干事罗梓丹(QQ: 457380126,手机:15982917206);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由志工部负责,统一评选,请有意愿的同学联系志工部负责人王学游(QQ 1445717998:,手机:18148176630),做好相关准备。
4月11日-4月13日,院内公示阶段。
4月14日,学院向校团委提交材料阶段。
5月,集中表彰。
四、其他要求
(一)评选工作应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推选出能代表成大学子的优秀青年代表和集体,引导广大青年为学校、学院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选工作咨询事宜请与维多利亚老品牌值得信赖官方网站组织部联系。
五、附件
(一)2016—2017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标准
(二)2016—2017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名额分配表
(三)2016-2017年度“十佳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四)2016-2017年度“十佳共青团员”申报表
(五)2016-2017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六)2016-2017学年“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申报表
(七)2016-2017学年 成都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暨成都大学青年志愿者形象大使评选申报表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附件一:
2016—2017学年“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标准
一、优秀共青团员及十佳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履行团员基本义务,思想上始终与党团组织保持一致。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学习、劳动和其他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等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
(二)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无相关违纪违法处罚记录;
(三)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和社会实践;
(四)学习认真,勤奋刻苦,学年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备注: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及十佳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二)担任团干部至少一学期以上的在职人员,对团的工作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带领团员青年认真完成团委以及分团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政治立场坚定,大局意识强,工作踏实,锐意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备注:获此荣誉且特别优秀的学生,可推选参评同类校级“十佳”。
三、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条件
所在支部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一)班级团支部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团支部认真开展引导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三)支部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各种具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五、十佳青年志愿者集体评选条件
(一)成立一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
(二)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三)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人,服务总时数不少于300个小时;
(四)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六、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一)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年以上;
(二)参与校级及以上等级志愿服务活动并表现突出;
(三)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0小时。
七、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成都大学正式注册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二)在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帮残助老、大型社会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三)全年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
八、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上一年度全校自强之星评选中推荐参加上级评审的名单。
九、四星、五星级学生社团
具体评定标准参照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的《2016—2017年度学生社团星级评定细则》。
十、学生社团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班中等以上、无重修,无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二)获得五星级、四星级学生社团的骨干成员;
(三)在学生社团工作满一年,对社团的发展有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