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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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党支部研究,拟吸收 李婷婷 等 8 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5日。
详见附件:关于拟吸收 李婷婷 等同志为预备党员公示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