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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成院教〔2011〕144号)文件规定,现在将本学期考查课程的考核安排如下:
一、所有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由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考查课程的考核以随堂考核、论文、报告、口试、作品、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务求考查学生获得的知识及能力。
二、各学院应该明确每门考查课程的考核截止时间,并组织各位任课教师在考核完成的两周内录入成绩。
三、考查课程的存档工作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4日